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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患者食疗的三大原则

时间:2012-06-25 15:53:47

    防癌抗癌膳食的准则为:低脂肪低盐、适量的优质蛋白质、高维生素高纤维膳食,采取辩证配膳、辩证施食的方法。食用营养丰富的,以植物性食品为主的多样化膳食,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肉类食品红肉(指牛、羊、猪肉及其制品)的摄入量每日不超过80g,最好选择鱼、禽类或非家养动物的肉类为好。总脂肪和油类提供的能量应占总能量的15%~30%。

    限制食盐,成人每日从各种渠道摄入的食盐不应超过6g,其中包含盐腌的各种食品;留意食品的制备和烹调,在吃肉和鱼时用较低的温度烹调,不要食用烧焦的肉和鱼,也不要经常食用炙烤、熏制和烟熏的肉和鱼;尽力减少霉菌对食品的污染,应避免食用受霉菌毒素污染或在室温下长期储存的食品;限制饮酒,特别反对过度饮酒。

 总而言之,癌症病人运用饮食疗法,应把握好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强调均衡营养,注重扶正补虚。

癌症病人“内虚”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因虚而致癌,因癌而致虚,虚中夹实,以虚为本。食疗的目的是保证癌症病人有足够的营养补充,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促进病人的康复,应以扶正补虚为总原则。

故《内经》说:“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在扶正补虚的总则指导下,对癌症病人的食疗应做到营养化、多样化、均衡化。正如《内经》所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失之偏颇,则有害无益。

二、熟谙性味归属,强调辨证施食。

癌症与其他疾病一样,病人都有阴阳偏胜、寒热虚实之不同。食物也有寒热温凉、辛甘苦酸咸四气五味之别。热证宜寒凉,寒证宜温热;五味入口,各有所归,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苦入心,酸入肝。辛味温散,如生姜葱白;甘味和缓,如山药芡实、饴糖;淡味渗利,如冬瓜、薏苡仁;酸味收涩,如乌梅山楂;咸味软坚,如海藻昆布牡蛎等。

临床上,食疗必须符合辨证施治原则,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不能千篇一律。如辨证为毒热壅盛、邪火内炽之证,患者症见热象,就不能投以温热性的食物补品,如桂圆、荔枝、鹿肉、人参、羊肉、狗肉、大虾等,而应给予有清热解毒作用的蔬菜、食品,如蕺菜(鱼腥草)、马齿苋、荠菜、鸭肉、芦根、芦笋等。

又如病人手术后,脾胃虚弱而食少、腹胀、便溏,则应以健脾和胃的食物加以调补,如山药茯苓莲子鸡内金麦芽等。再如放疗期间或以后,由于热毒伤阴,症见口干咽燥,舌苔光剥,脉细数,应多食甘寒养阴生津之品,如茅根汁、荸荠汁、梨汁等而忌香燥、烩炙、辛辣、烟酒等刺激物。

肺癌病人如见咳嗽、咳痰、痰中带血等,属阴虚痰热内蕴,则应忌劫阴生痰的辛辣、鱼腥发物,以及壅气类食物;肝、胃、腹腔内各种恶性肿瘤并发腹胀、腹水时,宜多食淡渗利尿的食物,忌壅气类食物,如芋艿、番薯、洋葱、南瓜之类。总之,要注意辨证施食,合理食疗。

三、选择抗癌食品,力求有针对性。

药食同源,部分食品兼具食疗抗癌作用,可有针对性地选择使用。对消化系肿瘤有益的食物有韭菜、莼菜、卷心菜、墨菜、百合、刀豆等。其中刀豆味甘、性温,具有温中下气、补肾健脾的功能,民间用其配丁香柿蒂治疗食管癌、胃癌、肝癌等;实验已证实其对致癌病毒引起的小鼠移植性肿瘤有抑制作用。日常生活中的食物如大蒜、豆制品、绿茶等,也都是抗癌良药。

近代的一些研究表明,许多食物对防治癌症有良益。如鹅血对肺、胃、淋巴、鼻咽等恶性肿瘤能改善症状,升高白细胞,现已研制成片剂;薏苡仁含有薏苡仁脂,对癌细胞有明显抑制作用,临床常用于肺癌、肠癌、宫颈癌、绒毛膜上皮癌等;绿豆甘草与化疗药同用,有清凉解毒而降低副作用的功效。

昆布海藻紫菜治疗甲状腺、颈部肿瘤及肺部肿瘤能软化散结;香蕈、莼菜、桂圆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免疫力和治疗作用;白扁豆可提高鼻咽癌病人淋巴细胞转化率;从刺参中提取的海参多糖能抑制乳癌细胞DNA,且有保护肝功能作用。

此外,尚有较多品种如无花果、地耳、杏仁、荸荠、乌梅、百合、银耳黄精、蚌肉、田螺、山雀、燕窝、蕺菜等,都有抗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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