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事件
鸿茅药酒事件是指由广州医生谭秦东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而引发的事件。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发布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帖,从心肌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涉事企业以他恶意抹黑造成自身140万元经济损失为由报警后,2018年1月10日,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将谭秦东跨省抓捕。
2018年3月5日,程远律师在自己的微信公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2018年4月16日晚间,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严重诽谤鸿茅药酒声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案件已于2018年4月19日开庭。
当事人
谭秦东、程远、鲍洪升
发帖时间
2017年12月19日
抓捕时间
2018年1月10日
事件结果
鸿茅药酒公司接受谭秦东致歉并撤回报案及侵权诉讼
曝光平台
微信群、美篇
目录
1事件经过
2社会回应
3事件进展
折叠编辑本段事件经过
折叠发布文章
2017年12月19日,谭秦东在"美篇"上发布一篇名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帖子,并将该文分享到微信群。谭秦东在文章中指出,人在步入老年后,心肌、心脏传导系统、心瓣膜、血管、动脉粥样等发生变化,而有高血压、糖尿病的老年人尤其注意不能饮酒。"鸿茅药酒"的消费者基本是老年人,该酒的宣传具有夸大疗效的作用。截至2018年1月16日,谭秦东的妻子刘璇屏蔽该账号,帖子阅读量为2241。谭秦东的账号只有5个粉丝。
折叠公司报案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该员工称: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受这篇帖子影响,在深圳、杭州、长春三地,共两家医药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货。这两家公司为吉林省海山医药有限公司、杭州萧山保康医药有限公司,两公司分别退货14000瓶、43200瓶,涉及货款827000元、2983392元;7名市民分别要求退货1瓶到12瓶不等。
内蒙古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会计鉴定书》做鉴定结论称,若两家医药公司履行合同,鸿茅药酒方能赢得净利润1425375.04元。
折叠跨省抓捕
逮捕通知书
逮捕通知书
2018年1月月5日,凉城警方从"美篇"所隶属的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取了谭秦东的注册ID号、手机号。该公司负责网上信息发布的副总经理称,谭秦东的网帖"没有明显违法犯罪的内容,可能有一些侵权诽谤情节,但这不属于公司的审核范畴。"
2018年1月10日,谭秦东被该企业所在地警方--内蒙古凉城警方跨省抓捕。
2018年1月25日,经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谭秦东被执行逮捕。谭秦东涉嫌的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支持这项罪名的主要理由是,鸿茅药酒公司报警称,谭秦东发布那篇帖子后,有2家公司、7名个人退货,给鸿茅药酒公司造成损失共计140余万,严重损害鸿茅药酒的商品声誉。
2018年3月13日,凉城县公安局作出《起诉意见书》称,依法侦查查明:谭庆东在微信群连续转发"毒药"一文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访问,微信好友有250次访问、微信群有849次访问、朋友圈有720次访问、其他访问253次、被分享120次。
折叠补充侦查
2018年3月23日,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作出"补充侦查决定书",要求凉城县公安局对谭秦东涉嫌犯罪一事补充证据。凉城公安已提交新的补充证据,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仍未决定是否起诉。
2018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
折叠起诉律师
鸿茅药酒公司的严正声明
鸿茅药酒公司的严正声明
2018年3月5日,程远律师在自己的微信公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
2018年3月8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份名为《对于一些自媒体严重诽谤我公司商誉的严正声明》。
2018年4月16日晚间,从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程远处获悉,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述文章严重诽谤鸿茅药酒声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案件已于2018年4月9日开庭。
折叠编辑本段社会回应
折叠中国医师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认真阅读了《中国神酒"鸿茅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2018年4月15日的官方微博,协会认为刑法应当谦抑。据此,协会在设法联系谭秦东的妻子,以进一步了解案情,协会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呼吁:
1.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
2.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
3.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折叠媒体评论
2018年4月15日,光明网发表评论员文章《吐槽药酒遭跨省抓捕:警惕民事纠纷刑事化》。文章中说到,医生吐槽药酒遭跨省抓捕,有太多疑点需要被正视和解答,以解公众之惑。而对于个中可能存在的"民事纠纷刑事化"问题,更要重视,毕竟,"民事纠纷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这也跟权力谦抑的原则相悖,也会伤害法治本身。对此倾向,必须严防,而不可容其蔓延和抬头。
折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记者就鸿茅药酒有关监管情况,采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
一、很多人认为鸿茅药酒是保健食品,并不清楚它是一种药品,请您介绍一下鸿茅药酒的注册审批情况。
鸿茅药酒为独家品种,现批件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于1992年10月16日批准注册,原批准文号为"内卫药准字(86)I-20-1355号"。2002年,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该品种批准文号换发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次再注册,现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鸿茅药酒药品标准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四册,处方含有67味药味,规格为每瓶装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为:祛风除湿,补气通络,舒筋活血,健脾温肾。用于风寒湿痹,筋骨疼痛,脾胃虚寒,肾亏腰酸以及妇女气虚血亏。
二、鸿茅药酒是如何成为非处方药的?
我国于1999年发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并按照该办法开展非处方药的目录遴选与转换。2004年以前公布的非处方药,是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分批从已上市的标准中遴选产生;2004年之后公布的非处方药,是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由企业对已上市品种提出转换申请,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评价后确定转换为非处方药。
2003年11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非处方药药品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323号),公布鸿茅药酒为甲类非处方药。
三、"是药三分毒",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使用中需要注意什么?监测到哪些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品,因而具有药品的属性,风险与获益并存,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用药次数,不能擅自延长用药疗程,更不能擅自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2004年至2017年底,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中,共检索到鸿茅药酒不良反应报告137例,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头晕、瘙痒、皮疹、呕吐、腹痛等。
四、针对公众的质疑和担心,国家药监局采取什么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有关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
2018年4月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鸿茅药酒有关事宜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通知说,鉴于医务界、媒体和公众对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鸿茅药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出质疑,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该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
通知要求,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
折叠公安部
2018年4月17日,针对近期媒体高度关注的"鸿茅药酒"事件,公安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执法监督程序,已责成内蒙古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理,相关工作正在抓紧依法推进中。
折叠编辑本段事件进展
2018年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理的“谭秦东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案”,引起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凉城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的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经研究认为,目前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同日,谭秦东被取保候审,自1月10日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从家中带走,谭秦东已被羁押三个月。
2018年4月17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损害商业声誉案的谭秦东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决定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18年4月1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时对外发布,已经部署了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媒体发布的鸿茅药酒广告开展全面监测,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立即取证并移送广告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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