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除四害方案
单位除四害方案
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鼠、蚊、蝇、蟑螂(以下统称四害)是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媒生物,其传播疾病包括鼠疫、登革热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钩端螺旋体等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禽流感与四害等病媒生物有关,直接危害人类的健康和生命的安全,造成财物的损失和破坏,间接危害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建设环境。为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进一步加强除四害工作,创建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关区卫生局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精神,把除四害工作作为城乡清洁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群众除四害与专业服务机构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多部门协作,人人动手,消灭四害,确保我乡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积极创建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年年内,我乡建成区范围内,四害密度指标达到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标准》。
三、组织领导
乡人民政府研究成立本乡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除四害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部队负责辖区内四害密度监测、防治技术指导及灭害工作,及时将辖区的四害密度监测情况和相关疫情通报乡爱卫会。
四、工作职责
(一)除四害责任单位和监管部门的确定
重点行业单位(饭店、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户、乡卫生院、村庄内等),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村委会和单位、部队责任宣传、防治和临管工作落实情况。一般单位(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学校教室等),由本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措施,由乡政府负责监管。
建筑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停建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乡政府选派的监工人员负责监管。人防工程、公共设施、公园、园林绿地、荒地,由其管理养护人员和乡卫生院负责监管。
无条件或无能力自行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以及对四害密度达不到国家控制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可委托乡爱卫会负责,乡卫生院协助进行清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除四害药械。
(二)工作责任与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除四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爱国卫生工作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等综合性防治措施杀灭鼠、蚊、蝇、蟑螂。易招致或者孳生四害的场所,责任单位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管理、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当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并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
五、主要措施
(一)实行除四害工作责任目标管理
按照“政府组织,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工作方针,建立本乡长效责任管理、考核、问责机制,纳入乡创城目标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酝酿全乡责任状,力争在2011年于辖区各单位、经济责任单位、部队、学校、房屋出租户个人签订相关目标责任合同,确保除四害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工作成果持久巩固。
(二) 实行除四害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1、乡政府负责组织和协调除四害工作的实施和效果评估。乡爱卫会负责管辖范围内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乡机关各部门和辖区各村委会按照各自的行政职责对生产经
营单位或个人的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2、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对除四害工作行使下列管理职权: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责令被监督单位或者个人改进除四害工作;协助疾病预防机构开展除四害监测、科研、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除四害工作的培训及技术指导;宣传除四害知识,通报除四害的工作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辖区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是其管辖场所除四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其经营场所除四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职责,制定除四害工作的管理制度,完善除四害的措施,四害密度指标必须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三)大力开展除四害宣传活动
乡政府、各村委会、辖区单位、部队要组织人力,广泛开展除四害为主题的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和各种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利的集体和个人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加除四害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除四害活动家喻户晓。在季节性除四害工作中设立宣传站、宣传标语、橱窗、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四害的危害,掌握正确的除四害方法,真正做到人人动手,消灭四害。
城关区蔡公堂乡人民政府
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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